摘要:
当中国的记者在国际会议上说:“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,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都会对犯罪依法追究时”,却引来一阵“哄堂大笑”——这种嘲笑声,被某些中国人解读为西方人的无知,而我认为是中国人的无知。
中国记者的比方,就好比一个乞丐在那打比喻说:任何一位富翁都会怎么样,怎么样……难道不好笑吗? 我觉得很好笑!
法制社会的农村会是99%以上的法盲吗?
是的,新中国成立以来,基本上扫除了农村的文盲,可是一个人认识字,并不代表懂法、知法,扫除了文盲不代表扫除了法盲。
中国从封建社会跨入现代社会,从1911年的辛亥革命算起,还不到百年,而这百年之中绝大多数时间又处于战争与动乱,自改革开放以来,基本上是在讲经济,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没有进展,也没有进行有效的法律普及工作,这必然导致中国农村99%以上的农民沦为法盲。
农民不知道法律对自己有什么用,更不知道法律可以帮助自己什么,所以进城见过世面的农民工在讨债时,仍然会无奈地用跳楼这种“自残”的极端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。这种事情在一个法制社会是绝不可想象的,也是绝对不应该发生的!所以,当我们的记者说中国是个法制社会时,也难怪西方人要嘲笑了,他们是不了解中国,但他们起码知道中国的农民工为了讨工资,居然会用跳楼的方式。
中国“有法”而不全,老百姓不懂“可依”
没有法律的社会不是现代社会,而中国的“有法可依”只侧重在“有法”,只能证明中国是个现代社会的国家。而且中国的法制仍然是不健全的,仍然需要改进,需要进步,这样才能符合中国崛起的趋势。
同时,“可依”两字却要打个大大问号?现在,“依法”的人恐怕只有法官,而普通老百姓根本不可能“依法”为自己获取或者维护自己的权益。也就是说,“有法可依”的“依”仅仅是法官判决的“依据”,而不是老百姓可以“依赖”的法律。
不懂法的人,就像不知道人民币是什么东西的小孩子一样,你给小孩子再多的人民币,他也不会用,不会得到任何的享受。所以,中国人根本没有在享受中国现有的法律,一个老百姓不懂享受法律的国家能叫法制国家吗?
“违法必究”只在做表面功夫
且不说在国外逍遥的犯罪分子,光看看国内就知道有多少是“违法必究”的,这个老百姓都看在眼里,老百姓心里都有一杆称,我想不必多讲,所有人心里都有杆称。
我只是觉得“违法”若“不究”就是践踏法律的尊严,对法律践踏的一个国家,又怎么可能是一个“法制国家”呢?别说法律了,在中国就连宪法都被漠视,一个漠视自己国家宪法的国家能叫“法制国家”吗?
话说回来,中国受封建的历史影响实在太长了,而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时间又太短了,因此中国法制建设的任务比经济建设更为艰巨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,中国的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许许多多的进步,而且现在仍然在进步,但我们绝不能天真的以为我们已经是“法制社会”了,现在顶多也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初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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